远期结售汇
时间:2014-09-01     来源:     文字:【大】【中】【小】

适用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境内企业法人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客户。

  

产品介绍

  

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产品功能

  

可以使客户于当前锁定未来汇率,即锁定了未来成本或收益,起到保值避险的作用。

  

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应在我行开立相关账户;

  

2、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需与我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

  

3、委托审核。客户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需填写《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同时向我行提交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所需的有效凭证;我行对照委托书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客户委托的远期结汇或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该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4、交易成交。我行确认客户委托有效后,客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或扣减相应授信额度;交易成交后,由我行向客户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5、到期日审核和交割。到期日我行根据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

  

6、展期。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时交割的可申请展期;

  

7、违约。客户未能完全履约的,银行有权于最后交割日后对未履约交易部分主动进行违约平仓。

  

© 具体开办业务请以当地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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