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时间:2014-09-01     来源:     文字:【大】【中】【小】

产品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规定,由出票人签发的,经承兑行承兑,承诺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适用于企业之间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交易的资金清算。

  

除传统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外,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还开通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电子信息代替纸质记载,以电子签名代替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实物流转,实现票据记载和流通的电子化、信息化,票据集中登记、托管在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内,有效地防范了假票、克隆票、票据遗失等风险。

  

产品特点

  

1、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只需向承兑银行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具有融资功能;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有效期为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最长有效期为1年,拓展了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

  

2、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3、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办理指南

  

1、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指南:

  

1)出票人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并提交浙江农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2)浙江农信机构对出票人及其担保情况和承兑风险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

  

3)签订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和担保合同等信贷合同;

  

4)出票人按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5)出票人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收款人等要素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并签章;

  

6)浙江农信机构对汇票要素进行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章,交出票人。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指南:

  

1)客户开通浙江农信机构网上银行系统;

  

2)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浙江农信机构信贷业务部门签订《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凭签订的《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到柜面签订《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商业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签约表》;

  

3)出票人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提交浙江农信机构要求的资料;

  

4)浙江农信机构对出票人及其担保情况和承兑风险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

  

5)签订承兑汇票承兑合同和担保合同等信贷合同;

  

6)出票人按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7)客户在浙江农信机构网上银行系统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出票后提示承兑农信机构进行承兑;

  

8)承兑农信机构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承兑签收;

  

9)对已承兑签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浙江农信机构网上银行系统提示收款人签收,收款人签收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即可流转使用。

  

© 具体开办业务请以当地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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