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
时间:2014-09-30     来源:     文字:【大】【中】【小】

    适用对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产品介绍:
1、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本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
2、本联社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责任。
办贷流程:
1、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的,均可向本联社辖内各贷款机构提出申请。可由借款人提出申请,也可由委托人提出申请;
2、信用社根据申请,收集好相关委托贷款资料并审核后逐笔上报联社审批;
3、审批同意后,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协议(或合同),按协议约定的要求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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