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
时间:2014-09-01 来源: 文字:【大】【中】【小】 |
适用对象
财政部门、各预算单位
产品介绍
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财政部、厅、局)开具支付指令,或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向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行开具支付指令,由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指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
产品特点
1、系统先进;
2、网点遍布;
3、服务快捷;
4、管理专业。
办理流程
1、在浙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财政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业务还要为纳入授权支付范围的各个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
2、直接支付由财政主管部门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向浙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出直接支付指令;
3、授权支付由财政主管部门向浙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各个预算单位开具授权支付指令,在所下达的额度内进行款项支付。
© 具体开办业务请以当地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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