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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函证业务集中受理的通告
时间:2022-03-30     来源:     文字:【大】【中】【小】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我行可受理邮寄询证函、跟函询证函,暂不受理数字方式询证函。

二、办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02241日起我行指定总行清算中心为函证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函证受理及回函工作。

邮寄(或办理)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东路59

业务联系电话:0573-88034681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37895

三、办理所需资料

1.为确保回函效率,请询证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询证函,并如实、完整填写询证函各项要素。

2.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公函,跟函指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资料。

3.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凭密支取的加盖公章),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还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或公章,如被审计单位原开立账户已销户的,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或提供其他书面说明并在该说明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其他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函证业务经办机构。

四、办理时限

本行经办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加盖经办机构业务公章的回函直接寄送至询证函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地址或直接交付跟函指定人员。

五、函证业务收费标准

按我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服务收费价格变动以我行最新公示为准。

 

特此通告,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理解和支持!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330

函证格式下载:

附件1-审计业务询证函(格式一)

附件2-审计业务询证函(格式二)

附件3-验资业务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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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东路59号 服务电话:96596 0573-88037895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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